关于惠州市清园投资有限公司科研、商业项目单体建筑设计调整方案的公示

惠仲规建公示[2021]42号

2021年10月16日惠州日报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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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我局收到惠州市清园投资有限公司对惠州仲恺高新区ZK33-07号地块科研、商业项目单体建筑设计方案调整的申请及有关材料。依照《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二十九条的规定,现将相关事项公示如下: 建设项目名称:1号楼(科研楼)、2号楼(服务型公寓)

建设项目内容:所报项目于2021年6月8日办理了1号楼(科研楼)、2号楼(服务型公寓)《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证号:建字第441302(2021)60460、461号]。目前,该项目正在建设。  现建设单位报来单体建筑设计调整方案,主要调整的内容为:1.调整-1层排烟机房的位置;2.调整1号楼1、2层风井的位置;3.1号楼北侧雨篷增大,并在东侧增设雨篷及取消南侧的防堕落挑檐;4.调整2号楼3层设备用房;5.调整2号楼4至27层空调板位置。调整后1号楼(科研楼)总建筑面积增加165.88平方米,计容积率建筑面积增加7.68平方米;2号楼(服务型公寓)总建筑面积减少3.8平方米,计容积率建筑面积增加3.88平方米。合计总建筑面积增加162.08平方米,计容积率建筑面积增加11.56平方米,满足告知书要求。 有关该项目的详细信息,可来我局或到现场公示栏查询。凡与以上申请事项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关系人(单位),可依照《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的规定,在公示之日起十日内向本局提出申述。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联系人:高先生、邱先生

联系电话:2609875 监督电话:2609234

传真:2609422 E-mail:zjjgjk@hzzk.gov.cn

惠州仲恺高新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21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