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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司已将对你司所享有的下列债权:(2016)粤1322民再2号民事判决所确定的债权[执行案号(2017)粤1322执1702号]全部转让给惠州天隽置业有限公司。请贵公司自公告刊登之日起向惠州市天隽置业有限公司偿还上述民事判决书确定的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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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