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门县古城保护规划》正式实施,打造多元融合的龙门古城文旅景区

古城风貌逐步恢复:七星映斗 山水辉映

2021年12月20日惠州日报政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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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9月,满载龙门市民深切盼望的七星山公园配套设施——七星阁正式竣工投用。

今年9月,满载龙门市民深切盼望的七星山公园配套设施——七星阁正式竣工投用。

    根据规划,龙门古城将形成“一心两轴多节点”的空间格局,构筑“中轴礼序,七星映斗”的空间结构。惠州日报记者黄宇翔 翻拍

根据规划,龙门古城将形成“一心两轴多节点”的空间格局,构筑“中轴礼序,七星映斗”的空间结构。惠州日报记者黄宇翔 翻拍

    位于《龙门县古城保护规划》范围内的万寿古寺。    惠州日报记者黄宇翔 摄

位于《龙门县古城保护规划》范围内的万寿古寺。 惠州日报记者黄宇翔 摄

拾级而上,登临龙门七星山公园,西林河秀色与周遭山峦相拥,让人心旷神怡。今年9月,满载龙门市民深切盼望的龙门县城建项目,七星山公园配套设施——七星阁竣工投用活动举行,龙门县城再添一处充满文化气息的地标建筑。为进一步盘活山水人文资源,龙门县近年来努力构建“一心两轴多节点”空间格局,不断修复及提升龙门古城的人文景观,逐步恢复“七星映斗,山水辉映”的古城风貌,打造多元融合的龙门古城文旅景区。

龙门古城保护规划范围33.93公顷

今年11月,龙门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召开期间,审议并通过了《龙门县古城保护规划》。该规划自本月正式实施,各项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中。该规划的实施既是龙门县生态文明与文化建设发展的重要举措之一,也是龙门县体现“文化自信”、落实“打造更具人文气息的文化强县”发展目标、加强历史文化资源保护凝聚特色文化的重要举措,将为龙门打造“七星映斗,曾江绕城”的山水共生式城市空间格局提供重要支撑。

始建于明弘治九年(1496年)的龙门县城,城墙围绕枢精冈、璇冈、玑冈、权星冈、衡冈、闿阳冈、摇光冈七个大小相连的山冈而建,因七个山冈对应天上北斗七星,又有“七星映斗”(清初龙门八景之首)之称,龙门因此获得“星城”之别称。如今,七星冈和“星城龙门”的点滴,可谓渗透进了龙门的历史长河,成为龙门人的集体记忆。

今年1月,地处龙门古城,位于七星冈之衡冈的七星山公园二期向市民开放。家住七星山公园周边的市民梁女士说,七星山公园的投用不仅美化了城市环境,居民也多了一个休闲的好去处。

龙门古城如今究竟在哪?记者近日在龙门县城沿街采访发现,时下不少年轻人对龙门古城印象更多的是停留在老一辈口口相传的故事里。据龙门县自然资源局党组成员、二级主任科员李小明透露,当前,龙门古城主要呈现“低认知度”“低人本度”“低生态度”的特征,存在格局破碎、空间品质不高、公共空间不足、周边建设无序、山水难以显露等问题。没有明显特色的龙门古城,已被现代城市建设所淹没覆盖。

“古城保护是一个长久而艰巨的任务,规划的实施作为古城保护的第一步,以‘管控’为核心,对重点山水空间进行控制。”李小明表示,根据《龙门县古城保护规划》,本次保护方案范围西至龙门县城风景河,北至谷行街,南至西林河,东至卖箩街、木匠街,总面积33.93公顷。将以七星冈为抓手,在延续龙门古城“山—水—城”传统格局,梳理开敞空间,管控山水文脉,彰显“七星映斗耀龙城”独特文化魅力等多方面开展古城保护工作,逐步实现龙门人心中靠山水又见山水,见山水更亲山水的美好愿景。未来,龙门县将逐步把龙门古城打造建设成为“独具风韵的文化古城”“显山露水的市民公园”以及“开放共享的城市客厅”。

构建景观优美生态休闲城市滨水空间

对于龙门古城整体保护主要有哪些具体措施,记者翻阅《龙门县古城保护规划》了解到,在构筑历史文化保护传承总体结构方面,将规划打造“衡冈—县衙—学宫—启生门”的古城传统景观轴线以及“东门路—规划古城公园—七星山公园”形成的现代风貌景观轴线。通过重塑空间轴线,形成“一心两轴多节点”的空间格局,构筑“中轴礼序,七星映斗”的空间结构。“一心”即古城中心公园,未来形成古城片区综合服务中心;“两轴”即古城传统景观轴线、现代风貌景观轴线,形成主要景观廊道;“多节点”即七星冈形成多个空间节点,实现多层次景观塑造。

该规划还提出要梳理“显山露水,文脉传承”的开敞空间结构。“显山”是指通过保护七星冈山体,保护山体的自然生态环境,充分挖掘人文景观要素,凸显自然与人文相结合的特色。对山体周边建筑在高度、风貌方面提出管控要求和引导,建立山在城中、和谐有序的空间秩序。“露水”则是要突出保护曾江及其支流水系,加强对自然岸线、流域生态环境的保护。对于沿岸建筑在高度、风貌方面提出管控要求和引导,构建景观优美、生态休闲的城市滨水空间。

“与此同时,我们还将注重文脉的传承。”李晓明介绍,除了挖掘历史要素文化价值,保护其格局特色和文化资源,龙门还将在文化营造方面进一步梳理古城文脉,恢复传统空间格局,保护历史建筑及传统街巷等;在生活交往方面,植入公共空间,创造交往平台,提升空间品质。

值得一提的是,《龙门县古城保护规划》还划分了古城保护范围,一级保护范围以七星冈山冈本体保护为主,分三个片区,总面积共计13.97公顷;二级保护范围以龙门古城范围为参考,除去一级保护范围,面积共计15.55公顷;三级保护范围以古城周边连片老街为参考,包括高街、席街、龙江街、饼街、卖箩街、木匠街等区域,面积共计4.41公顷。据介绍,对于整体风貌保护,一二级保护范围内,将严格控制建筑的整体风貌,保持构件丰富、结构完整的立面,建筑空间保持通透,采用石灰白、粉棕、石英黄、驼色、棕红主色调,突出建筑肌理。三级保护范围内要求整体建筑风貌与古城区域相协调,不得破坏古城整体风貌。

◆延伸阅读

一级保护范围内禁止新建改扩建活动

记者从《龙门县古城保护规划》中了解到,接下来,龙门县有关部门将遵循“重点控制、整体协调”的原则,对古城保护范围内建筑高度进行分区控制。

对文保单位与历史建筑,将维持建筑原高。在一级保护范围内,多为2~4层建筑,一级保护范围内将逐步拆除范围内违章建筑,拆除破旧、影响风貌的公共权属建筑。范围内原则上不再进行建设活动,禁止擅自新建、改扩建活动。对于远期有需求可建设少量必要设施类构筑物,应在相关部门严格审批下进行。必要的新建活动须严格遵守高度控制线,建筑屋顶高度不超过自然地坪以上6米。

二级保护范围内,划分控制协调I区和II区。控制协调I区范围中,除必要的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设施外,不得进行新建、扩建等活动,原则上不进行修缮活动。对于必要的新建、改扩建建筑,屋顶高度不超过12米。控制协调II区范围中,除必要的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设施外,不得进行新建、扩建等活动,对年久失修需要修缮的建筑,小规模进行修缮,但不得影响山体景观并需严格审批。对于必要的新建、改扩建建筑,屋顶高度同样不得超过12米。

在三级保护范围内,可建设必要的公共建筑,可按照“一户一宅”新建民房,建筑屋顶高度不超过15米。对年久失修需要修缮的建筑,小规模进行修缮,但不得影响山体景观并需审批。

对于风貌管控要求,一二三级保护范围内的建筑体量、色彩、风格都应与古城风貌相协调。

◆知多点

“一心两轴多节点”空间格局

“一心”即古城中心公园,未来形成古城片区综合服务中心;“两轴”即古城传统景观轴线、现代风貌景观轴线,形成主要景观廊道;“多节点”即七星冈形成多个空间节点,实现多层次景观塑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