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
(2021)粤13强清52-2、58-2号
2022年01月18日惠州日报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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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于2021年6月30日裁定受理申请人惠州市工交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申请被申请人惠州市轻工线带厂、惠州市达园饮品总公司及其分支机构来银集团惠州饮料食品总公司达园汽水厂强制清算两案,并依法指定清算组对该两家企业进行清算。2021年12月30日,本院裁定确认上述两案的清算方案及清算报告,并终结惠州市轻工线带厂、惠州市达园饮品总公司及其分支机构来银集团惠州饮料食品总公司达园汽水厂的强制清算程序。 特此公告。
2021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