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理财频推费率优惠活动

“0费率”不等于“0收费”

2022年03月04日惠州日报金融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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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1月,多家基金公司下调了基金申赎费率,大撒“新年红包”,以此来刺激投资者,这一情况,也出现在银行理财产品费率上。日前,招商银行、华夏银行、光大银行等多家银行及理财子公司纷纷下调了相关产品的费率,有的甚至降至0。需要注意的是,银行理财产品费率调降,并不代表银行完全“0收费”。

部分理财产品费率下调

近日,银行业又一轮“价格战”打响,多家银行和理财子公司为了揽客纷纷推出产品费率优惠活动,主要涉及销售费、管理费等。

2月24日,招商银行在其官网产品公告栏发布了两条费率优惠公告,分别是关于信银理财安盈象固收稳健月开5号理财产品费用阶段性优惠公告,关于交银理财稳享灵动慧利6个月定开2号理财产品销售手续费及固定管理费优惠的公告。根据公告,上述两只理财产品的固定管理费和销售服务费费率均较此前打了五折。

除了上述两只理财产品外,招行代销的交银理财、兴银理财、兴业银行等多只理财产品费率也有下降,如自3月2日起对该行代销的“交银理财稳享灵动慧利14个月定开7号理财产品”销售手续费及固定管理费给予阶段性优惠,销售手续费由0.3%/年下调至0.2%/年,固定管理费由0.2%/年下调至0.15%/年。不过,下降幅度最大的,要属招行理财子公司招银理财的相关产品,部分费率已降至0,如招银理财招越打新策略季开二号混合类理财计划的销售费由此前的0.5%/年降至0,优惠时间为2022年2月25日至4月1日;招银理财招睿颐养丰润一年定开3号增强型固定收益类理财计划的投资管理费由此前的0.2%/年降至0,优惠时间为2022年2月19日至5月31日。

另外,华夏银行、中信银行、光大银行旗下理财子公司也发布了费率优惠公告。华夏银行发布公告称,自1月25日起,对华夏理财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3号A份、B份额销售手续费率进行调整,将A份额销售手续费、B份额销售手续费由此前的0.3%/年调整为0。

记者注意到,此轮金融机构下调的费率除了销售服务费和固定管理费这种常规费用,还包括浮动管理费和赎回费用等。比如,招银理财的一款产品就采取了免收浮动管理费的措施,根据公告,自2月16日起截至理财计划到期日,购买招睿鑫鼎日开三个月滚动持有固定收益类理财不收取浮动管理费。这意味着,在产品到期后,其产生的超出业绩比较基准的部分收益,将全部归投资者所有。另外,光大理财调整了相关产品的赎回费。根据公告,该公司于2月14日(含)至12月20日(含)期间开展阳光金2号(EB1888)理财产品赎回费优惠活动,非活动期间,持有期小于360天,赎回费率为0.50%;活动期间,持有期小于360天,赎回费率打五折,降为0.25%。

“闭眼买”理财产品不可取

实际上,今年以来,中国银行、交通银行、农业银行、华夏银行、光大银行等多家银行先后发布了理财产品的费率调整公告。在业内人士看来,这也侧面反映了一个趋势,即当前银行理财(含子公司)各项费率整体正呈现下行态势,未来或有越来越多银行采取降低费率的方式进行竞争。

整体来看,银行理财销售管理费率在下降。联合智评在最新发布的《2021年理财代销市场发展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显示,2021年,新发代销产品平均固定管理费率为年化0.08%,较2020年上升5个bp;平均销售管理费为0.16%,较2020年下降1个bp。

易观高级分析师苏筱芮表示,这主要是受三方面因素影响。首先是宏观环境层面,近年来资金面呈现宽松态势,带动理财收益下行,对费率造成一定挤压;其次是市场竞争层面,伴随银行理财子公司的陆续成立、“资管新规”影响不断深化,理财市场供给侧竞争不断加剧;此外,产品发行层面,伴随理财产品向净值化转型,净值产品的发行量、存续规模持续上升,规模效应也会在一定程度上带动费率下行。

普益标准研报指出,总体来说,银行理财的固定费率要低于公募基金,特别是托管费方面。不过,在超额管理费方面,公募基金几乎不收取这部分费用,而银行理财的收取比例在10%-100%之间,总体收取比例偏高。普益标准认为,银行正在积极进行费率创新,通过费率返还、设置风险准备金等方式为收益未达业绩基准的产品提供“保护”,以提升客户黏性。

也有观点称,理财产品费率整体下降的空间并不大。招商证券银行业首席分析师廖志明分析道,对比海外市场平均0.5%左右的费率水平,目前国内有一部分理财产品的管理费费率略显偏高,但实际上理财产品的整体费率水平相对较低。“未来这部分管理费费率偏高的产品可能会有下降空间,特别是最近整个股市处于回调状态,客户回报不高甚至处于亏损状态,也需要下调管理费费率去促进此类银行理财产品的销售,但整体下降有限。”

2022年,银行理财进入全面净值化时代,对投资者来说,购买理财产品,首先要有风险意识,知道理财产品是非保本的,不能“闭着眼买”。其次,不能只关注预期收益率的高低,而忽视了银行各类费率的收取。一位银行业资深观察人士指出,投资者购买理财产品时,一方面应注意各类资产的流动性及配置比例,适当提高低风险等级、短期限理财产品的配置比重;另一方面也应在购买理财产品时看清合同条款具体内容,以免造成决策失误。对于稳健型投资者,可考虑风险等级较低的固定收益类理财产品、纯债基金,以及国债、定期存单等理财产品。

■提醒

细看产品说明书 避免“因小失大”

需要注意的是,理财产品的费率降为0并不等于“0收费”,毕竟理财产品费用种类涉及较多,不同理财产品有不同的定价策略,单项费率的下降并不代表费率的全面下调,而且部分银行理财产品费率调整带有一些前提条件,比如持有期限等。对于投资者而言,可通过查阅产品说明书逐一查看,避免“因小失大”。

那么,这些费用到底是什么?通常情况下,银行理财产品主要包括六大类费用:认购费、申购费、托管费、销售费、赎回费、投资管理费,不同银行针对每种产品的手续费收取标准都不同,除了六大类费用外,还有银行、理财子公司会向投资者收取投资账户开立及维护费、交易手续费、资金汇划费、清算费、产品成立后与产品相关的会计师费、审计费、诉讼费、仲裁费等费用。

记者翻看了一家股份制银行旗下理财子公司发行的一款理财产品说明书,在固定费用这一栏,明确标示出需要支付固定管理费和托管费,费率分别为0.3%年、0.02%/年,这类费用均按日以产品份额计提,按年收取。但不收取销售服务费、认购费、申购费以及疏赎回费。此外,2021年1月1日后认购该产品的投资者,其持有该产品年化收益率高于5%的部分,还要按照50%的比例一次性支付超额业绩报酬。

国有大行理财子公司也存在类似的情况,一国有大行理财子公司在产品说明书中标注了测算后的投资收益,假定产品认购期1元人民币为1份,认购费率为0,个人投资者购买理财产品10000元,对应理财产品份额=10000/(1+0%)=10000份。在理财产品到期支付完资产交易相关税费、托管费、销售管理费、投资管理费等费用后,理财产品单位净值为1.033923,则投资者理财收益=10000×(1.033923-1)=339.23元人民币。需要关注的是,针对超过业绩比较基准的收益,该公司将提取40%作为超额业绩报酬。

据介绍,超额业绩报酬,是指当理财产品的实际兑付收益率超过业绩比较基准时,超过部分银行将按一定比例在投资者和自身之间进行分配,是净值型理财产品的主要收费项目之一。融360大数据研究院分析师殷燕敏表示,超额收益的分配制度有所差异,是银行依据底层产品的投资标的可获得超额收益的概率、可获得超额收益的最大区间及客户所承担的风险大小而决定。固定收益类产品很难获得很高的超额收益,同时投资者承担的投资风险也相对偏低,因此管理人在分配超额比例时,给投资者的比例不高。

惠州日报记者刘乙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