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惠州市泰富房产开发有限公司位于 龙丰LFJLP-02地块住宅楼单体建筑 设计方案调整的公示
惠市自然资(惠城)公告字(2022)128号
2022年05月28日惠州日报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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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我局委托,近日惠城区自然资源局收到惠州市泰富房产开发有限公司位于龙丰LFJLP-02地块住宅楼单体建筑设计方案调整的申请及有关材料。依照《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二十九条的有关规定,现对相关事项公示如下: 申请建设项目名称:住宅楼(3号楼) 申请建设项目内容:建设单位已办理住宅楼(3号楼)《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现建设单位申请单体建筑设计方案调整。主要调整内容:1.因住宅楼(3号楼)2-4层电梯前厅层高较高,原设计方案遮挡风雨效果较差,现于电梯走廊北侧外立面增加玻璃窗户。2.取消外墙装饰格栅;3.露台玻璃栏杆调整为陶瓷栏杆。调整后各项经济技术指标不变。有关该项目的详细信息,可到惠城区自然资源局查询。 凡与以上申请事项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关系人(单位),依照《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的规定,可在公示之日起10日内向惠城区自然资源局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述或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联系人:罗女士、梁先生
联系电话:2117690 E_mail:qzrjbjg@hcq.gov.cn
特此公示。
惠州市自然资源局
2022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