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惠阳区政府宿舍区物业实行社会化管理的告知书

2022年05月28日惠州日报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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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阳原县政府大院宿舍区、惠城区麦地路政府宿舍区、惠阳区中山二路政府宿舍区全体业主(住户):

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关于国家所有权、集体所有权及私人所有权等相关法律规定,自2022年7月起区财政不再安排经费用于支付惠阳原县政府大院宿舍区(惠城区中山东路3号、21号)、惠城区麦地路政府宿舍区(惠城区麦地路10号)、惠阳区中山二路政府宿舍区(惠阳区淡水街道中山二路79号)的物业管理费。因此,我局自2022年7月1日起也将停止支付上述小区的物业管理费,即从2022年7月1日起,小区的物业管理费由各业主(住户)承担。

为确保小区物业管理工作平稳过渡,在小区成立业委会前,暂由我局按相关规定选聘一家具有资质的物业公司对小区进行管理(具体管理方案及收费标准待选定公司后另行公示),小区成立业委会后,由业委会自行选择物业公司进行管理。

按照现行有关法律法规,上述小区物业管理费用不应由政府承担,实行社会化管理已成必然。希望各位业主和住户对此予以理解,并齐心协力推进小区物业管理转型升级。

感谢各位业主(住户)的支持和配合!

咨询联系人:

惠阳原县政府大院宿舍区:文女士,13502281666

惠城区麦地路政府宿舍区:文女士,13502281666

惠阳区中山二路政府宿舍区:高先生,18169902864

特此告知。

惠阳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2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