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惠州市利华房地产有限公司单体建筑 设计调整方案的公示 惠市自然资(惠城)公告字[2022]144号

2022年06月11日惠州日报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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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我局委托,近日惠城区自然资源局收到惠州市利华房地产有限公司对金山湖JSH-B08-01-2地块单体建筑设计调整方案的申请及有关材料。依照《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二十九条的有关规定,现对相关事项公示如下:

申请建设项目名称:商业楼(三期9栋)、南区三期地下室、酒店(10栋)。

申请建设项目内容:1.因设计深化,申请对商业楼(9栋)进行单体建筑设计方案调整,主要调整内容为:调整首层设备房,取消三层预留卫生间排气孔,调整屋面设备房。本次调整不涉及技术经济指标变化;2.因分区验收的需要,建设单位申请办理原南区地下室《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分证,分证后规模:(1)南区三期地下室一:地下3层,总建筑面积10724.54平方米,地下停车位330个;(2)南区三期地下室二:地下3层,总建筑面积17727.01平方米,地下停车位454个;(3)剩余部分9726.16平方米合并到10栋酒店,合并后10栋规模为地下3层、地上19层,总建筑面积46150.16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35037平方米,地下停车位171个。有关该项目的详细信息,可到惠城区自然资源局查询。

凡与以上申请事项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关系人(单位),依照《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的规定,可在公示之日起10日内到惠城区自然资源局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述或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联系人:甘女士、梁先生

联系电话:2116260,2117690

E_mail:qzrjbjg@hcq.gov.cn

特此公示。

惠州市自然资源局

2022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