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违法行为公开道歉、承诺守法声明书
2022年06月20日惠州日报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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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4月23日,我公司在惠州市惠阳区新圩镇南坑村朗背村民小组从事生产经营过程中,存在危废仓与压泥车间相通,地面防腐老化、无围堰,未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标准贮存危险废物违法行为,发生此违法行为的主要原因是由于管理不到位所造成。违法行为发生后,对环境造成了不良的影响。事后我公司全力整改,将压泥车间与固废仓进行了封闭隔离,把危废仓的地面重新做了防腐,已增加了围堰,固废也做好了分类堆放,但我公司仍然深感愧疚,对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认定的违法事实、性质、情节等内容均没有异议,并诚恳接受和严格执行相关环境行政处罚决定,在此我公司的违法行为向社会诚恳作出公开道歉,郑重作出如下承诺:
一、严格遵守各项生态环境法律法规,履行生态环境法定义务,主动执行环境行政处罚决定;
二、全公司自上而下全面落实生态环境主体责任制,高标准实行规范化环境管理,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三、履行生态环境社会责任,在守法达标基础上进一步削减污染物排放,做保护环境的良心当事人。
以上承诺请全社会公众监督!
惠州市惠阳区新圩南坑昌华电镀有限公司
2022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