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

2022年06月20日惠州日报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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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开发建设的位于惠州市惠城区三环南路19号金山湖花园3号小区项目(下称“该项目”)已按照有关规定修建建筑区划内的架空公共空间(建设面积:3,042.4平方米)、防空地下室(建设面积:13,045平方米)。因该项目业主委员会尚未成立,故在该项目建设完成交楼时,本公司已将上述场所移交给惠州隆生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代为管理,待该项目业主委员会成立后,则由惠州隆生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移交业主委员会管理。

特此声明。

东湖房产(惠州)开发有限公司

2022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