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惠阳区自然资源局公告
惠阳自然(公告)[2022]58号
2022年10月27日惠州日报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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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尚心于1993年取得位于惠阳区淡水街道大埔管理区孙屋村77号的一宗建设用地批文,批准文号为惠国土准字(93)第329号,面积96平方米。
根据惠阳区公证处公证[公证号(2021)粤惠惠阳第1450号、(2021)粤惠惠阳第1449号、(2021)粤惠惠阳第1452号],王尚心于1996年死亡,上述96平方米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由配偶林燕辉继承。林燕辉遗失上述建设用地批文,已在2021年7月2日出版的《惠州日报》刊登遗失声明作废。
林燕辉申请补办上述用地的建设用地批文手续。现我局按程序进行登报公告,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如无异议,我局将协助林燕辉补办相关用地批复手续。
(联系股室:开发利用股,联系电话:0752-3369687)
特此公告。
惠州市惠阳区自然资源局 2022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