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博罗县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税务事项通知书
博二分局税通[2022〕2号
2022年10月27日惠州日报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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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少雄:(身份证号码:44030119650817133X) 事由:股权转让的涉税事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条、《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7号)第四条、第二十条的规定。 通知内容:请你(单位)于收到通知之日起七天内前往国家税务总局博罗县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办理惠州市八合实业有限公司51%股权转让的涉税事项。 如对本通知不服,可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国家税务总局博罗县税务局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国家税务总局博罗县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2022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