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退还房屋押金的公告

2023年03月27日惠州日报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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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阳区富源学校:

你校与我局于2004年7月8日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租赁位于惠州市惠阳区淡水富源路16号的房屋用于办学用途。我局根据合同约定收取了房租押金,但你校退租后一直未前来办理押金退还手续。现请你校于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携带押金收据及相关资料到我局办理押金退还手续。

国家税务总局惠州市惠阳区税务局 2023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