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退还房屋押金的公告

2023年03月27日惠州日报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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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姿:

你与我局下属新圩税务分局于2009年8月进行房屋租赁,我局按照双方约定收取了房租押金,但你退租后一直未前来办理押金退还手续。现请你于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携带押金收据及相关资料到我局办理押金退还手续。

国家税务总局惠州市惠阳区税务局 2023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