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姿:
你与我局下属新圩税务分局于2009年8月进行房屋租赁,我局按照双方约定收取了房租押金,但你退租后一直未前来办理押金退还手续。现请你于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携带押金收据及相关资料到我局办理押金退还手续。
国家税务总局惠州市惠阳区税务局 2023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