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实施情况报告

提高全社会安全生产意识 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2023年07月31日惠州日报要闻
字号:T|T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以下简称《安全生产法》)实施以来,我市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全市生产安全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持续下降,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明显向好。在7月26日召开的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上,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安全生产法〉实施情况的报告》(以下简称《报告》)。

记者从会上获悉,我市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上,制度机制不断完善,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管理体系,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安全生产格局。

多形式检查《安全生产法》贯彻实施情况

2021年6月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实施以来,我市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压紧压实属地管理、部门监管、企业主体等责任,深化安全生产大检查。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23年工作要点安排,5月至6月,市人大常委会组织执法检查组对我市贯彻实施《安全生产法》的情况进行检查。”市人大社会委主任委员戴学碧介绍,执法检查组先后到惠阳区、惠东县、博罗县,深入乡镇(街道)、工业园区、新兴行业企业、危化企业、交通运输企业等重点企业和单位,通过实地检查、听取汇报、座谈交流、问卷调查等形式,重点检查《安全生产法》中宣传教育、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权利义务、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等方面规定在我市的贯彻实施情况。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落实较好。”《报告》认为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积极履职,落实“三管三必须”(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规定,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联合惩戒等工作机制,明确市、县(区)、乡镇(街道)三级执法管辖权限,构建分级负责、上下联动、动态管理的监管执法格局,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保障和义务履行规定基本得到落实。”监管部门将生产经营单位与从业人员是否签订劳动合同、告知危险因素、安全教育培训、配备必要劳动保护用品等作为日常执法的必查、严查事项,推进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等。严格落实《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办法》和《广东省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处理办法》,2022年以来,从业人员发现报告事故隐患76宗,全市各级应急管理系统办理安全生产举报投诉173宗。

部分新兴行业领域存在监管盲区

“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新兴行业领域问题突出。”《报告》指出,2020年至2022年,交通运输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占近三年安全生产事故的87.7%。建筑施工领域监管力度不够,建筑业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占近三年安全生产事故的5.17%。

值得关注的是,《报告》提到,新兴行业领域管理缺位。平台公司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缺失,行业部门监管职责不清、责任虚化,行业安全风险正在无序增长,如网络货运平台运输从业人员昼伏夜出、疲劳驾驶等问题突出。部分新兴行业领域存在监管盲区,如近年来新能源汽车迅猛增长,配套充电设施与日俱增,火灾、触电等安全风险隐患加大,但充电设施目前尚未有明确的行业主管部门。全市校外托管机构1548家,取得食品经营许可的有1073家,取得消防审查验收手续的仅55家。

检查中发现,大多数企业建立了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相关的管理制度、岗位操作规程,但在实际操作中不落实、违章作业、违规指挥、冒险作业等现象时有发生。

进一步加强安全监管和应急救援队伍建设

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戴学碧介绍,执法检查组提出要进一步推动《安全生产法》的宣传贯彻实施,提高全社会安全生产意识,推动重点领域安全生产问题解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我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报告》建议,市、县两级政府应当组织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法编制安全生产权力和责任清单并及时更新,齐抓共管,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对分租式园区(厂房)、校外托管机构、民宿、机制砂等新兴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不明确的,按照业务相近的原则确定行业管理部门。要推动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实际负责人严格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严格落实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责任制等制度规定,多管齐下,压紧压实主体责任。对风险较大、事故发生率高的重点行业和领域,如危化企业、燃气安全、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分租式园区(厂房)、动火作业消防安全等,组织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要统筹发展与安全,提高执法的精准性和有效性,推行“执法+专家”执法检查机制,缓解基层执法人员不足、专业性不强等问题。多措并举,不断增强企业安全生产内生动力。

基层是应急救援处置的第一现场、应急管理的“最后一公里”。“加强安全监管队伍建设,切实提升基层应急救援能力。”《报告》建议,各级政府要进一步加强安全监管和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把更多的人力、物力、财力向安全生产薄弱地区和重点行业倾斜,向基层一线倾斜,下大力气提升基层干部的应急处置能力。

充分发挥社会和群众对安全生产的监督作用

今年6月是第22个全国“安全生产月”,主题是“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不断创新宣传手段和方式,推动安全责任落实,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加强宣传教育规定落实较好。”《报告》认为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加强宣传教育,注重新媒体与传统媒体相结合,内容丰富、形式多样。2022年,全市各级各单位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1万多场。

“着力加强宣传教育,改善安全生产社会环境。”《报告》建议,以“八五”普法为契机,紧密结合“安全生产月”等活动的深入开展,全力推进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知识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等活动,加强重点人群、劳务派遣和灵活就业人员及小微企业宣传教育和培训。强化企业经营主体的责任意识,督促企业结合实际做好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注重开展典型事故案例警示教育,及时向社会公布事故原因和教训。宣传渠道要注重线上线下相结合,充分发挥社会和群众对安全生产的监督作用,逐步形成全社会重视支持安全生产、人人参与安全生产工作的浓厚氛围。

●代表声音

市人大代表赖伟成:

执法检查推动解决重点领域安全生产问题

“安全生产全员共管,要实现从‘要我安全’转向‘我要安全’。”参与检查的市人大代表赖伟成认为,检查组梳理了检查中发现的安全生产问题,提出了相关建议,有助于进一步推动《安全生产法》的宣传贯彻实施,推动重点领域安全生产问题解决。

赖伟成介绍,检查中发现一些行业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方面还存在着薄弱环节,例如平台公司、校外托管机构、充电设施等新兴行业领域管理缺位,分租式园区(厂房)管理有待加强,基层安全监管执法力量不足等。

对于新兴行业领域监管,赖伟成建议政府层面依法编制权责清单,厘清相关部门以及属地政府的监管职责,防止失控漏管的同时解决权责不清、多头监管的问题。

“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既要加强执法力度又要强化服务意识。”赖伟成建议,一方面要持续推进基层应急能力建设,解决基层安全监管执法力量不足等问题。另一方面,安全生产工作涉及面广,要善于借助安全专家力量,邀请专家参与执法检查,帮助企业查找问题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推动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惠州日报记者刘建威 特约通讯员郭敏 通讯员陈瑞凤 陈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