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部门以落实《惠州市野外用火管理条例》为抓手切实做好森林防火

规范野外用火 绷紧防火安全弦

2023年10月24日惠州日报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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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林业部门工作人员走村入户开展《惠州市野外用火管理条例》宣传。

市林业部门工作人员走村入户开展《惠州市野外用火管理条例》宣传。

10月23日是一年一度的重阳节,是登高望远、祭奠先人的传统节日。登山人群的明显增加,也让森林防火压力陡增。对此,我市以新实施的《惠州市野外用火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为抓手,始终绷紧森林防火这根“弦”,织牢森林安全防护网,开展森林防灭火宣传,取得良好的效果。

狠抓落实确保《条例》内容落到实处

“拜山请勿烧香点烛,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上山禁止携带易燃易爆物品,如有带火机的请到这里暂时寄存,等下山时再取回。”10月23日上午9时许,在惠州市国有汤泉林场入口处,两三名工作人员正手持《惠州市野外用火管理条例》册子,向往来市民开展宣传,并向他们提醒森林防火有关注意事项。

今年10月1日起,《惠州市野外用火管理条例》正式实施,明确了森林防火区、城市建成区,以及其他区域的野外禁止行为及特殊用火管理规范以及法律责任,弥补上位法的空白。该《条例》实施以来,我市各县(区)、各有关部门细化责任,狠抓落实,全面压实森林防火工作责任,努力做到每个重点区域、山头都有专人巡查、专人监管,全面推行护林员网格化管理。

“进入森林防火特别防护期以来,我们始终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争取实现重大节假日期间森林‘零火情’。”惠州市国有汤泉林场场长邓仿东说,为做好重阳节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该林场上周已召开防火动员部署会,安排护林员全员上岗,确保每个山头都有人巡查。

森林管护“有法可依”,市民反响良好

“以前,护林员在管护森林时由于无法可依,有时会缺乏底气。《条例》出台实施后,护林员向市民宣传防灭火工作时,有了统一的标准、统一的口径,市民也更容易接受,对我们工作的配合度也更高了。”邓仿东说,随着《条例》落地实施,林场通过悬挂宣传横幅,张贴标语、禁火令等形式,大力宣传《条例》等森林防火法规政策,并进企业、进校园和走村入户开展广泛宣传。

“最近,林场的工作人员上门向我们普及了《条例》内容,了解这些内容后,我认为这对我们村民来说也是一种保护。”博罗县罗阳街道赤竹坑村村民宋光辉说,平日里他经常喜欢到山上走走,在山林间感受好空气,心情也格外好。“《条例》的出台,能更好地保护我们这片绿水青山,我们也是十分乐于遵守这些规定的。”

文/图 惠州日报记者游璇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