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交警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道路交通秩序大整治大提升

严查3类交通违法持续至年底

2023年10月24日惠州日报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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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警对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教育处罚。惠州日报记者钟畅新 摄

交警对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教育处罚。惠州日报记者钟畅新 摄

“驾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要戴好安全头盔,对自己安全负责,也对他人安全负责。”“驾驶电动自行车请不要抢道、不要逆行!”10月15日起,惠州交警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道路交通秩序大整治大提升工作,重点整治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城市工程运输车,酒驾醉驾三大类交通违法行为,此项工作将一直持续至年底。

截至10月22日,全市公安交警部门出动警力1562人,共查处摩托车违法行为1628宗,城市工程运输车违法行为720宗,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13237宗,有效净化了辖区道路交通环境,为群众平安出行提供了强有力的安全保障。

重点路口设置执勤整治点展开集中整治

此次全市范围内开展道路交通秩序大整治大提升工作,惠州公安交警部门将全警动员,尽锐出战,将重点整治中心城区(含各县区中心城区)、城乡接合部、农村地区三个重点区域,努力防范化解道路交通安全风险,营造安全、畅通、有序、文明的道路交通环境。

10月20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江南大队根据辖区车辆出行特点,紧盯工作日早晚高峰时段、节假日车辆出行高峰期,组织警力在辖区重点路段、路口开展“摩电”、城市工程运输车,酒驾醉驾集中整治行动,全力清除安全隐患,保障群众出行安全。

当日下午5时许,记者在市区鹅岭南路与鹅岭西路交会路口发现,一些“摩电”驾乘人员还是存在不戴安全头盔、随意变道、逆行等交通违法行为。不久,一辆电动自行车沿鹅岭西路由西往东行驶,驾乘人员因未佩戴安全头盔被执勤交警拦下进行教育、处罚。“头盔忘在家里了,下次一定注意。”驾驶员王先生认为,驾驶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不戴安全头盔,确实有一定的危险性。

行动中,该大队在辖区鹅岭西路、鹅岭东路、麦地路沿线重点路口设置执勤整治点,针对工作日早晚高峰期、节假日车辆出行高峰期等重点时段,重点整治骑乘“摩电”不佩戴安全头盔、无牌无证、超员超载、不按道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

“大家要戴好头盔,注意不要随意变道、不要逆行!”同时,执勤民警在路口安全岛上对涉嫌违法骑乘人员进行宣传劝导,为大家讲解遵纪守法、安全出行的重要性,引导大家正确佩戴安全头盔,摒弃交通陋习,安全文明驾驶。

依法对查处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实施处罚

在行动期间,惠州交警将严查摩托车(含三轮摩托车)未登记上牌、无证驾驶、超员载客、不戴安全头盔、闯红灯、逆行、“飙车炸街”等违法行为;严查电动自行车闯红灯、逆行、不在非机动车道行驶、超员、非法改装以及驶入隧道、高架桥梁等违法行为。

同时,严查城市工程运输车超载、超限、超速、闯红灯、故意污损遮挡号牌、闯禁闯行、不按车道行驶、疲劳驾驶、强行变道等违法行为;严查机动车驾驶人酒后驾车、醉酒驾车、毒驾等违法犯罪行为。

对行动查处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惠州交警将依法实施处罚。对拒不接受或配合执法,妨碍人民警察或公务人员执行公务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处理。

“交通安全你我他,文明出行靠大家。”惠州交警提醒,请广大交通参与者积极配合交通秩序集中整治工作,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抵制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摒弃不文明交通陋习,安全文明出行,共创和谐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惠州日报记者刘豪伟 特约通讯员钟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