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
2024年06月21日惠州日报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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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司开发建设的位于惠州市惠阳区淡水街道白云坑老围路5号(下称“月堤名邸”)已按照有关规定修建的地下室人防建筑面积1999.46平方米,是建筑区划内的公共场所,收益属于全体业主共有。因该项目业主委员会尚未成立,故在该项目建设完成交楼时,本司已将上述人防地下室移交给惠州市美堤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代为管理,待该项目业主委员会成立后,则由惠州市美堤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移交业主委员会管理与使用,该项目人防地下室管理和使用过程中收取的收益属于全体业主共有,优先用于防空地下室的日常维护,接受全体业主监督。
特此声明。
惠州市远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24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