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2024年7月10日股东会决议,惠州市惠阳区江铃实业有限公司股东黄种斌、黄艺斌、黄种发、黄开元决定进行股权转让。经全体股东决定,凡涉及我公司债权债务的单位或个人,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15日内持有关证明材料前往沙田镇长龙岗江铃工业园向我公司申报债权债务,逾期后果自负。特此公告。
惠州市惠阳区江铃实业有限公司 2024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