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审计局局长欧阳絮梅受市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23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会议认为,市政府及其审计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依法对2023年度市本级财政管理、部门预算执行、民生和重大政策措施等方面开展审计,注重从制度和机制层面揭示问题、分析原因、提出建议,在保证政令畅通、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群众利益、守护自然资源和推进反腐倡廉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会议同意这个报告。
会议指出,市政府要切实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聚焦重点领域,盯住关键环节,加强对重大政策、重大项目建设、重大工作推进的审计监督,切实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中心工作落地落实。加大对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的审计力度,及时反映影响经济安全的苗头性、倾向性、普遍性问题,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围绕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的管理使用,加强对财经纪律执行情况的审计,推动领导干部树牢正确政绩观。紧盯民生资金分配使用的关键环节,持续推进教育、医疗等重点民生领域审计,努力把审计监督跟进到民生保障的“最后一公里”。持续拓展审计监督的广度与深度,做到对管理使用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的部门和单位的审计监督无一遗漏、无一例外。不断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领域、重点单位、重点人员的审计,以重点监督带动全面监督。有力有效抓好审计整改,严格压实被审计单位的整改主体责任、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责任,不断加大对整改落实情况的跟踪和督查力度,坚决维护审计监督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建立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长效机制,通过完善制度、规范管理等方式明确责任、堵塞漏洞,着力破解“屡审屡犯”难题,促进从具体问题整改向制度建设推进。
会议要求,市政府要按照《监督法》规定,将本次会议的审计工作报告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通报并向社会公布。对在2023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分析原因,扎实做好整改工作,并于2024年12月向市人大常委会会议报告整改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