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场公告

2024年11月08日惠州日报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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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门县永汉镇马星村学田村村小组(土名:自冚水轮机菜地、杉猪岭、下冚高速路下水田、学新赤泥坑、平岭仔、山尾、铁狸坑山地、山塘、鱼塘、掘头冚冚口水田)于2009年7月已补偿地上附着物。因项目配套需要实施开发利用,请上述范围内的地坟、金埕、阴城、鸡棚等附着物的户主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自行迁移,逾期未办理者视为无主坟处理,请广大群众知情并相互转告。 特此公告。

龙门县永汉镇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