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门塘码头及其配套工程项目用海变更申请公示

2025年03月06日惠州日报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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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图:金门塘码头及其配套工程项目用海宗海位置图

惠州大亚湾新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拟申请对已批复的金门塘码头及其配套工程项目用海进行调整。项目调整后用海总面积2.4825公顷,其中透水构筑物用海1.4075公顷、港池用海1.075公顷。项目用海类型为交通运输用海中的港口用海,用海年限不变(50年)。该企业名称由惠州大亚湾新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更名为惠州大亚湾城市开发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广东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现予公示。

在公示限期内,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来信、来电等形式,向惠州市自然资源局提出该项目用海的意见和建议。以个人名义提出的,应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提出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

公示时间:2025年3月6日至2025年3月15日止,共10天。

受理单位:惠州市自然资源局

地址:惠州市惠城区江北三新南路7号

邮编:516000

联系电话:0752-2896208

联系人:陈工

惠州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