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所有合作伙伴、客户以及社会各界朋友:
我司劲家庄(惠州)健康食品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30057453102X2)成立于2011年,总部位于广东省惠州市,是一家专注于健康食品研发、生产与销售的企业。
近期,我司注意到部分离职人员仍然以我司的名义从事商业活动,有不法商家存在未经授权擅自生产、销售、冒充我公司注册商标及品牌标识的假冒伪劣产品;此类行为已严重侵害我公司相关权益,影响我公司形象,亦是扰乱市场经营秩序,对消费者身体健康及权益构成损害。为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坚决保护消费者的利益,打击任何形式的假冒伪劣行为,我司特发布此公告,以正视听。
一、公司声明
(一)禁止任何离职人员以我司名义对外宣传及从事商业活动
因公司经营策略及管理原因,本公司已于2024年8月15日解除与劲家庄原兼职总经理洪长春先生的合作及劳动关系,本公司郑重申明,自离职之日起,洪长春先生在外的一切业务活动、交流活动、交易活动等皆属个人行为,不代表本公司,如有造成任何经济损失皆与本公司无关。另,任何已离职的人员,若未经我司书面授权,均无权以我司名义从事任何商业活动或以我司名义进行名称包装、装潢。此类行为属个人或是其后期所在公司的行为,与我司无关。
离职人员及所在公司如有未经授权擅自生产、销售、冒充我公司注册商标及品牌标识的假冒伪劣产品等违法行为,或影响我公司利益及声誉的,我司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二)我司未授权官方店铺以外任何店铺销售
我司除官方账户外,未在任何平台注册或进行销售,部分消费者反馈的“优品万购”(微信小程序,ICP备案/许可证号:粤ICP备2025397253号-1X)与我司及创始人何家劲先生均无任何品牌授权等合作关系,此类平台的一切经营活动均由其自行负责,与我司无关,我司亦未对其提供任何资源或技术支持。
我司从未授权或同意其他平台或商户以任何形式使用我司或我司创始人何家劲先生的名称/姓名、商标、标识、肖像等;同时,我司亦未与香港知名演员刘德华先生建立任何肖像授权或其他合作关系,任何未经权利人明确授权的行为均属于侵权行为。
二、识别与防范
为了保护您的权益,我司特此提醒您注意以下事项:1.核实身份:在与我司进行商业往来时,请务必核实对方身份,确保其为我司正式员工或获得我司正式授权的代表。2.官方渠道: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进行员工背景调查,请通过我司官方电话进行咨询。如您发现有人冒用我司名义从事不法活动,请及时与我们联系。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员:人事部经理 练英锷,电话:0752-3058678
公司总部地址:惠州市惠城区水口街道办事处荔城工业区
公司将配合各地相关职能部门,共同打击假冒伪劣行为,及时向执法部门提供假冒产品的相关证据和线索,依法追究假冒侵权者的法律责任。
三、法律声明
我公司坚决维护自身的知识产权和品牌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假冒他人注册商标、擅自使用他人企业名称、包装、装潢等混淆行为均属于违法行为。对于任何认定为假冒侵权的行为,我公司将通过相关维权及法律手段,要求侵权方停止侵权行为,下架并销毁全部假冒产品,并追究相关责任。我公司提醒广大消费者,购买劲家庄产品时要仔细辨别真伪,选择正规渠道购买。如果发现购买到假冒产品,请及时向劲家庄(惠州)健康食品有限公司或劲家庄授权店铺举报。
声明人:劲家庄(惠州)健康食品有限公司
2025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