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审查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惠州市2025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6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及惠州市2026年预算草案。会议期间,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在初步审查的基础上召开全体会议,根据各代表团的意见,对预算报告和预算草案作了进一步审查。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2025年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
2025年,市人民政府及其财政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市委工作安排,扎实执行市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预算决议,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聚焦“十四五”规划收官,有效实施积极财政政策,充分发挥存量政策和增量政策集成效应,全力加强收入组织,持续优化支出结构,财政管理质效不断提升,全年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为惠州打造广东高质量发展新增长极提供了坚实财力保障。同时,在预算执行和财政管理中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有:财政收支紧平衡状态仍较为突出,财政收入质量仍需改善;政府性基金收入不及预期,国有资本对财政的贡献度尚需提升;部分专项债项目监管不严,投资效益有待提高;预算绩效管理作用发挥不够,评价结果运用有待加强等。对此要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二、2026年预算报告和预算草案务实可行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市人民政府提交的2026年预算报告、全市和市本级预算草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市委工作要求,较好衔接“十五五”规划纲要,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相适应,重点支出和政府投资项目安排适当,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总体可控。2026年预算草案符合预算法的规定,总体可行。建议市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批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惠州市2025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6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26年市本级预算草案。
三、做好2026年预算执行和财政工作的建议
2026年是“十五五”开局之年,做好财政预算工作意义重大。为此,财政经济委员会提出以下建议:
(一)深化财政管理改革,提升财政治理效能。持续落实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各项要求,强化财税、金融、产业等政策创新和协同。深化市对区财政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健全“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市区财政关系。全面深化零基预算改革,切实做到以零为基、以事定钱、以效促用。大力实施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将更多财政资金投入到集聚效应强、乘数效应高、外溢效应好的领域。坚持惠民生和促消费、投资于物与投资于人紧密结合,持续激发有潜能的消费,扩大有效益的投资,形成共促高质量发展合力。
(二)坚持广拓财源,增强财政保障能力。依法科学组织收入,加强对全市税源的监测和动态分析,更加精准巩固传统税源,强化对新兴经济业态的税收研究,培植壮大新税源,推动税收可持续增长,夯实增收基础。深入研究中央和省的财政资金配置方向,积极争取中央和省的预算内资金、“两重”“两新”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和专项债券额度。加强财政资源统筹,将依托行政权力、政府信用、国有资源资产获取的收入全部纳入预算管理,提升国有资本运营效益,提高国有资本对财政的贡献度。加强基金引导与资本引入,积极引入保险资金等“耐心资本”,围绕“2+1”主导产业集群建立产业引导基金体系,引导社会资本投向战略性新兴产业。
(三)优化支出结构,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牢固树立预算法定意识,严格执行人大批准的预算,严禁无预算、超预算支出。聚焦市委主要工作部署,强化重大战略任务和基本民生财力保障,夯实“十五五”开局基础。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将绩效管理嵌入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完善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机制,推动绩效评价结果与完善政策、安排预算、加强管理等紧密衔接,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益。不折不扣落实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要求,严肃财经纪律,深入实施政府投资项目资金穿透式监管,从严从紧控制非重点、非刚性、非急需支出,切实把宝贵的财政资金用在刀刃上。
(四)强化风险防控,守牢财政运行安全底线。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持续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加强财政运行监测预警,对拟新出台的重大政策、新设立的重大项目,及时进行成本估算和财政承受能力评估,防止脱离财力实际的扩围提标,确保财政运行安全可持续。加强政府债务全口径全生命周期监管,健全债券还本付息监控机制和专项债项目投后管理。巩固隐性债务“清零”化解工作成果,坚决遏制新增隐性债务。加强库款支付风险预警和统筹调度,强化“三保”主体责任,兜牢兜实“三保”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