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里秦淮灯火灿,楼台亭榭绕河堤。”今年再访金陵,恰逢双节同庆,南京城格外热闹。夜幕下立于秦淮河畔,千年前的怅惘与温婉随风而至——杜牧的“烟笼寒水月笼沙”、刘禹锡的“旧时王谢堂前燕”、王安石的“六朝旧事随流水”,还有朱自清笔下桨声灯影里的温柔。记得三月因女儿中考游夫子庙,如今故地重游,这条流淌千年的河水更添几分耐人寻味的底蕴。
这条古称“龙藏浦”的河流,自汉代称淮水,唐时改称秦淮。杜牧一句“夜泊秦淮近酒家”,让秦淮河名扬天下。“十里秦淮”不仅是风光旖旎的景致,更承载着历代兴亡的印记,成为文人墨客向往的精神栖息地。
华灯初上,我乘上画舫游船。船缓缓离岸,两岸楼台林立,灯火璀璨,雄伟城墙与古色阁楼在夜色中交织出古朴浪漫的画卷。电子解说声里,千年历史徐徐展开。
秦淮河的夜,终究是浓稠的——浓得化不开六朝金粉,也漾不散沉淀千年的烟火气息。游人在桨声欸乃里滑入这片流光溢彩的梦。两岸灯火酽酽的,像暖老温贫的光,密密绣在墨黑水面上,船行过处,便揉碎了。正如卞之琳所言:“你站在桥上看风景,看风景的人在楼上看你。”此刻的秦淮河,每个人都是风景,彼此映衬成趣。
身为法律人,观山望水总不免带上几分理性审思。这秦淮河自古便是“风华”与“风月”交织之地,雕栏玉砌的亭台、帘幕重重的酒家,既见证过才子佳人的盟誓,又交割过商贾客旅的银钱。粼粼波光下,沉埋的不只是诗赋与爱情,更有无数未成文的“契约”与“允诺”,暗藏着人际交往的规则与底线。
临河朱楼窗窗相对,灯火后的人家炊烟相望,笑语相闻。东家晾衣,水滴不扰西家院落;西家种树,树荫不掩东家轩窗。这些用水、排水、通风、采光的日常琐事,并非法律条文上的规定,而是河畔人家千百年来“不忍欺”的默契与礼让,是生活磨砺出的圆润智慧。而法律,正是将这份源于生活的温润默契,凝练成纸上的行为准则,守护着人际的和谐秩序。
船至文德桥下,据说此处是中秋赏月绝佳处。月华如水,人约黄昏后。那些才子佳人的故事,是秦淮河最绮丽的梦。然而梦亦有规——古时婚约讲究“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是一份沉重的人身契约;如今,婚姻家庭受国家法律保护,让风月浪漫有了法治守护,更显温度与尊严。
思绪飘向灯火阑珊的旧院遗址。曾经的笙歌彻夜、觥筹交错,是多少文人墨客的游宴之地。推杯换盏间,一笔生意或许就此谈成;诗酒唱和中,一项委托或许就此立下。那时的他们,依赖的是“一诺千金”的信义,是熟人社会的口碑。若生纠葛,依赖的也多是“乡规民约”“行会规矩”调处。
船缓缓回航,两岸喧嚣渐渐沉淀,唯余船桨划破水面的清响,一声声,像是历史的回音。千年秦淮,见证了权利意识从“朦胧”到“明晰”的变迁,也亲历了人类社会从“礼”的模糊约束到“法”的精确规范的漫长跋涉。这是文明的进步,更是法治对人间秩序的守护。
夜已深,登岸时夜风拂面,带着水的微凉。今夜泊于秦淮,我寻得法治的“源头活水”——法律源于生活,终究要回归生活,守护每一份默契、每一份承诺,让人间烟火在规则的守护下愈发绵长。当每个人在成为风景的同时,也在规则的浸润中传递善意,这或许就是法治最本真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