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出台新规,进一步拓宽住房公积金使用范围

老旧电梯更新改造可提取公积金

2026年06月13日惠州日报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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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日报讯 (记者杨帆 通讯员林峰 徐进)6月12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住宅老旧电梯更新改造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自2026年7月1日起,惠州缴存人可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住宅老旧电梯更新改造。这是我市持续优化公积金使用场景、落实公积金制度改革部署、推进“好房子”建设的又一民生举措。

《通知》明确,在我市行政区域内既有住宅老旧电梯更新改造的,在电梯安装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内,房屋产权人及其配偶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总额不超过本次更新电梯本人实际支付的费用,且仅限提取一次。

办理所需资料包括:本人《居民身份证》,若申请提取产权人配偶的住房公积金,还需提供配偶身份证及婚姻关系证明材料;不动产权证书;已更新电梯的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更新电梯费用分摊协议;安装电梯费用(销售、施工)发票或个人分摊费用发票,个人支付凭证;申请人名下正常使用的I类储蓄卡。

在此之前,我市已逐步放宽租房、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等场景的公积金提取限制。此次新增老旧电梯更新改造提取渠道,是对原有相关政策的补充完善,由此构建起覆盖“新建加装电梯”与“老旧电梯更新改造”两大场景的支持体系。